独立法条

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申请参加导游等级考核的人员,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掌握从事导游职业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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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