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五章 鼓励措施

第二十条

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导游等级考核制度,激励导游提升等级;加强外语导游人才培养,外语导游晋升等级后,已取得的导游语种予以保留。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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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