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考核条件和程序第十四条导游等级证书由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委托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发放,其样式由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制定。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