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章 考核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条

导游等级考核包括申请、资格审核、考试或者答辩考核、成绩发布等程序,具体要求由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发布。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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