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三章 考核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

申请参加导游等级考核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参加中级、高级导游等级考核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上一个导游等级满2年,2年内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带团记录不少于25次或者90天; (二)申请参加特级导游等级考核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导游等级满3年,3年内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带团记录不少于25次或者90天; (三)2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罚款以上处罚,未被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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