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四十四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签发《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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