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建设实施管理

第三十七条

因应急抢险等紧急情况引起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设计变更情形的,项目单位可以先行组织实施,但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设计变更审批部门,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设计变更手续。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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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