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受理的设计审批申请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项目单位;需要延长审批时限的,应当依法按照程序办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