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

第二十条

技术审查咨询主要核查以下内容,并对工程设计方案和概(预)算编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或者备案信息的符合性; (二)工程设计与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三)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配置的合理性; (四)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合理性、安全性、稳定性、耐久性; (五)环境保护、安全、职业病防护、消防、节能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与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六)工程概(预)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的合理性。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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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