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对空间活动的管理,建立我国的空间物体登记制度,维护我国作为空间物体发射国的合法权益,有效履行《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以下简称(登记公约》)缔约国的义务,制订本办法。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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