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毒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消毒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消毒的卫生要求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