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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