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毒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消毒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