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毒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消毒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