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毒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消毒的卫生要求第十条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