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第五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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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