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