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