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