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互联网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互联网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风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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