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或者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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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