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经审查或者未按广告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互联网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