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发布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应当核对下一级链接中与前端广告相关的广告内容。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