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管理,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部落实到户。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