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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