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