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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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