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网信办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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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