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条漏洞收集平台备案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开展,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