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漏洞收集平台备案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开展,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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