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许可证持有人未按规定办理分公司备案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整改,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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