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许可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不予办理换证:
(一)许可证逾期后提交换证申请的;
(二)连续三年的年度检查结论均为不合格的;
(三)许可证有效期内不能持续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许可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不予办理换证:
(一)许可证逾期后提交换证申请的;
(二)连续三年的年度检查结论均为不合格的;
(三)许可证有效期内不能持续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