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对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经营许可证持有人,民航局暂停其享受当年民航财政补贴和其他扶持政策的资格。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