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应当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