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许可证持有人的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将年度检查结论书面告知被检查人,同时报民航局备案。民航局汇总后定期公告许可证持有人的年度检查情况。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许可证持有人的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将年度检查结论书面告知被检查人,同时报民航局备案。民航局汇总后定期公告许可证持有人的年度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