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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