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二章 征收缴库

第十四条

保障金全额缴入地方国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之间保障金的分配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商残疾人联合会确定。

具体缴库办法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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