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8号)第四十七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载客类中的客,是指向通用航空企业支付费用,搭乘通用航空企业使用的符合民航局规定的民用航空器,实现从起飞地到降落地运输目的的旅客。

(二)载人类中的人,是指除机组成员以及飞行活动必需人员之外,搭乘通用航空企业使用的符合民航局规定的民用航空器,实现非运输目的的乘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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