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8号)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8号)第三十条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条通用航空企业存在违法行为需要改正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责令其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