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8号) / 第三条独立法条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8号)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