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劳动监察员必须坚持严肃执法、文明执法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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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