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条劳动监察员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执行劳动监督检查公务的人员。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