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预警信号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发布权限、业务流程发布预警信号,并指明气象灾害预警的区域。发布权限和业务流程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
- 制定机关
- 中国气象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预警信号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发布权限、业务流程发布预警信号,并指明气象灾害预警的区域。发布权限和业务流程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