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低开出口发票”是指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中,向进口商提供的自制出口发票的票面价值低于出口报关时所提供发票票面价值的行为。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