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岗前培训

第六条

岗前培训是指为适应司法鉴定人岗位工作需要,以达到司法鉴定人资质要求和具备相应执业能力为目的的学习培训活动。

岗前培训对象为已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尚未独立执业的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相关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规则和鉴定业务知识等。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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