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活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积极组织本机构司法鉴定人参加教育培训。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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