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九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7年11月1日公布的《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司发通〔2007〕72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