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为相关人员参加教育培训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建立教育培训基金。

有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自行开展教育培训,并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