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第二十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信访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于有利于改进工作的,应当积极采纳。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