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装备,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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