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鉴定评估程序 / 第二节 鉴定评估

第三十三条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过程中,需要进行有损科技检测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征得委托办案机关书面同意。文物鉴定评估人员应当对科技检测的手段、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并签名存档备查。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物局 公安部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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